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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河口香蕉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文章来源:红河州质监局

发布日期:2017/12/2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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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17年第98号公告,我州申报的河口香蕉获批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河口香蕉种植历史悠久,享有盛名,原产有“河口高把香蕉”、“河口矮秆香蕉”、“贵妃蕉”,在专业教科文献占有重要一席,其中“贵妃蕉”又称河口龙牙蕉,被列为独立的香蕉品种。1999年在昆明国际园艺博览会上,河口香蕉荣获水果评比香蕉类最高奖—银质奖;2008年北京奥运会,河口香蕉为指定推荐果品。河口香蕉是河口县首个成功申报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有利于扩大地方特色产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增加经济附加值。同时,对于培植河口香蕉这一地方优势产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有着深远意义。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河口县的河口镇、南溪镇、瑶山乡、莲花滩乡、老范寨乡、桥头乡共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内的河口香蕉种植生产企业,可按程序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目前,我州已成功申报云南红葡萄酒、蒙自甜石榴、红河灯盏花、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泸西除虫菊、屏边荔枝、建水紫陶、河口香蕉等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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