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
首页>时政红河>公示公告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财政梯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12/12 09:22

浏览次数:

  按照《云南省省级化解过剩产能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云财产业〔2016〕165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52号)规定,现将红河州2016年第二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财政梯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的通报(第六期)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11月26日进驻红河州开展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